2007生物柴油行业回顾与展望
From: 中国生物能源化工网 Update: 2008-01-07
5.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2007年12月,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能源法的起草周期已超过两年。2005年5月和10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受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委托,在北京召开两次课题开题会,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批示起草能源法,直至2006年1月,能源法起草组成立。起草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担任组长,共有15家单位参与制定,其中包括中编办。能源法征求意见活动计划至2008年2月1日结束。针对能源法的出台时间表,有专家表示该法“最乐观的出台时间也要到2009年”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发展生物质能进行了规定:第三十六条[清洁能源开发]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水电、核能、天然气、煤层气、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低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第八十四条[农村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定:国家鼓励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荒山荒丘、滩涂、盐碱地等不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种植能源作物,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显然,国家鼓励发展生物能源,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是要利用边际性土地发展“非粮”生物能源。
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能源,生物能源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并得到了大力发展,巴西、美国、欧洲等,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都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其它国家,比如日本、印度、印尼等很多国家也在大力发展生物能源。在这种大形式下,我国也不例外,生物能源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目前燃料乙醇的生产能力已经超过100万吨/年,生物柴油的生产能力至少也在10万吨/年以上。发展生物能源对我国有着重要意义:能调整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林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国家对生物能源相当重视,把“发展生物质能”写入能源法就明显说明了这点。
但是,在生物能源领域,国内国外的情况差别很大。欧美巴西都可以拿出农地来种植能源作物,中国就不可能这么发展——毕竟有13亿人要吃饭。政府也意识到这点,今年叫停粮食乙醇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另外不鼓励发展油菜生物柴油也能说明同样的问题。能源法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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