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技术和创新委员会(CTI)是政府资助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主要部门。在生物技术领域,CTI主要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支持生物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型研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二是完善和优势技术创开发和转化的程序,为新生物技术公司的成立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高效服务,促进瑞士生物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此,加大对基因组学和后基因组学等重要领域的研究投入(如功能分析、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等)的投入力度,以进一步提高瑞士生命科学创新能力;加强了对新兴领域、成果应用转化的支持,促进生物技术可持续发展。CTI每年在生命科学方面的投入大约为6000万瑞士法郎,其中40%由联邦政府承担,其余由商业伙伴负担。另外,CTI每年还为1000位研究人员提供薪水。
2004-2007年间CTI资助总额近4亿瑞士法郎,受CTI资助启动的公司每年可吸引近1亿瑞士法郎的风险投资。
22、实施一批科技战略计划
1992-2001年瑞士启动“生物技术优先发展”计划(SPP),该项目投资5780万瑞士法郎促进大学和企业间的技术转让,共支持251个合作项目,建立18个新的生物技术企业。2001-2003年瑞士国家竞争研究教育中心(NCCR)启动新的资助计划,提供4350万瑞士法郎资助14个项目,其中7个为生命科学研究项目。为巩固瑞士在重要领域的战略地位,建立和完善面向未来的研究体系,SNSF启动“国家研究能力中心(NCCRs)计划”,至今,已在神经科学、遗传学、结构生物、癌症研究和医疗技术领域建立了20个中心。1996年CTI开始启动“风险实验室计划”,共资助1500个项目、催生140个公司,至2007年仍有85%的公司在正常运营,其中三分之一来自生命科学领域,并与250个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此外,瑞士政府支持国际合作研究,各部门与国际研究机构出台国际科技攻关计划,如欧洲联盟研究和技术开发框架计划、人类前沿科学计划等。
23 颁布、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2000年瑞士颁布《临床研究用治疗产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2003年颁布《干细胞研究条例》,2004年颁行《医学移植条例和遗传试验规范》,从不同角度规范生物技术领域的研究。2005年联邦生物技术委员会修订《专利法》(草稿),采取对基因序列保护、增设限制性条款等措施,保护高投入、高风险的生物技术专利发明,增强企业竞争力。此外,瑞士在很多领域都制订了与欧盟一致的法律条款,同时它拥有灵活的劳动法、欧洲最低的企业税率以及较低的工资税。联邦和各州政府都努力为公司和个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4 成立了生物技术业行业协会和协调组织
1998年瑞士成立了生物技术协会(ASBC),目前拥有100多个成员企业。ASBC代表成员的利益,负责与当局交涉改善相关设施,促进成员与大学间的技术转让,促进与其它欧洲生物技术组织机构的联系及与全球生物产业链的融合。2000年瑞士设立联邦生物技术协调中心,作为生物技术领域条例发布、执照申请、社会团体开展相关活动的协调管理机构,并为生物技术企业提供必要的相关法规信息。瑞士还建立了瑞士生物技术基础数据库、瑞士生命科学基础数据库等网络资源。瑞士小型企业管理局、瑞士企业协会、瑞士制药研究公司、瑞士化学产业协会、瑞士交流商会等机构也参与生物产业的相关活动。2005年日本生物产业协会(JBA)和瑞士生物技术协会(SBA)签署备忘录,加强两国企业在生物技术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