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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专利为何“墙里开花墙外香”

From:科学时报 Updated:2007-07-24

      7月5日,被称为“我国首个被国外承认的抗痴呆创新中药”,被江中药业宣布放弃,终止执行与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研究所于2006年3月27日签订的新药转让协议议案,并收回新药研发6500万元投资预付款。而早在6月22日,军科院就与英国植物制药公司签订了这个新型抗痴呆中药的合作协议,军科院将向对方转让相关技术,对方获得该药的独家专利许可权,负责临床研究及在海外的开发上市。 

      这是最近发生的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医药专利许可权转让给国外公司,并进行后续临床实验的案例,其实,类似的故事已不止一次上演。在中国全面提倡自主创新和研发的今天,在中国医药企业研发投入极其有限的今天,凤毛麟角的自主医药知识产权却总是“墙里开花墙外香”。中国医药知识产权究竟面对怎样的发展迷局? 

   有效专利少源于创新能力差 

     “目前我国医药有效专利数量少,原因在于国内医药行业创新程度不高。”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评估部经理张海波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我国制药企业生产的品种看,98%以上为仿制药;从专利申请来看,国内专利申请所占数量远远少于国外专利申请,而且大部分为方法或用途等非基本专利申请。 

    我国药品保护主要分3类,分别为专利保护、行政保护和新药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199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其中最主要的一条修改是把药品和化学物质纳入专利保护的范畴,并且把专利的保护期限从15年延长到20年。 

     近年来,我国医药专利申请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部长张清奎告诉《科学时报》记者,2005年,我国中药专利申请达到了7000多件/年,而前几年一般在4000多件/年。近几年医药生物发明专利增长率保持在20%左右。一些发达国家看好我国的发展趋势,纷纷在我国寻求专利技术保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介绍,截至2004年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公报》1998~2002年间公布的涉及药品发明专利申请的数据表明,我国药品专利申请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化学药物专利申请极少,在化学药物领域,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数约占91.6%,其中绝大多数为新化学合成药,中国人申请的专利不但少,且大多数为工艺或制剂方面的申请;二是中药专利申请多但质量差,中国人的专利申请数约占97.76%,而主要问题在于,许多中药的专利申请仅是处方罗列,即使授予了专利权,其保护范围也很小;三是生物药物专利申请占有一席之地,在生物制药领域,中国人的专利申请数约占48.46%,但发明的创造性和申请的质量与国外相比,差距仍较大。
 
     张清奎说,在对研发成果的专利保护方面,越是上游的东西保护的效力越强,如果研发获得的专利偏下游,那么只能控制比较小的区域。用有效成分申请专利就是一种保护效力比较强的做法。西药如此,中药也是这样,从天然植物中提取有效成分来申请专利,如青蒿素等,这样保护的效率就高多了。 

      我国药品专利数量上升比较快,但从技术含量来看,我国企业进行上游产品研发比较少,因为这种研发的投资和难度都非常大。江中药业宣布放弃抗痴呆创新中药的原因就是,协议方军科院称迟迟不能拿到新药的临床批件,并且表示未来一年内都不一定能拿到。因为新药要拿到批件后才可以进入临床研究,而临床一般分为三期,历时漫长,有失败的可能性,即使能被研发出来产生收益,不确定性也很大。因此,江中药业觉得该投资具有风险,撤出了原来的资金。

     张清奎告诉记者,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所有制药厂一年的收益总额比不上国外一家大型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它们一年的研发投入可达到80亿美元左右。研制出一个化学药的活性成分,在上世纪90年代,要耗费2亿~3亿美元,现在达到了8亿~10亿美元。“国内企业确实没有这样的经济实力。所以我国企业搞上游产品比较少,申请的专利多数属于下游的。例如不能申请有效成分的专利,就申请这个有效成分的新的制备方法。”张清奎说。现在的中药申请多数属于这种情况,将原有的中草药以不同的组合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处方,或者用来治疗其他疾病等,都可申请专利,但涉及有效成分、有效部位的专利相对较少,不能形成真正的、根本的知识产权保护。  

      同时,国内制药行业更熟悉和更多依靠的是新药保护。张清奎举例说,中药品种保护就是一种行政保护手段,只要正在生产且符合国家标准即可,不需要有创新的成果,满足中药保护品种的条件对企业来说比较容易,宣布为中药保护品种后,别人就不得进行类似药品的生产。而申请专利必须公开技术内容,必须要有真正的创新成果才能申请。很多企业还不太理解申请专利的程序,获得专利权后,就是自己的财产,要自己去监管市场,这些能力都需要重新培养。新药保护只是国内强制性的行政保护措施,国内制药企业要想走向世界,积极参与药品的国际竞争,只有依靠专利这一武器才能保护自己的药品知识产权。

    产业化难源于回报低 

     2006年初,石药集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经过20  多年共同研发,拥有8  项国内专利、两项PCT  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正丁基苯酞软胶囊(恩必普)上市投产。该产品的上市,填补了我国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无自主研发高科技药品的空白。 

     然而,一年后,其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这个数字显然与石药的预期相差太远,收回3亿元市场投入变得遥遥无期。今年初,石药某高管透露,恩必普药业将寻找国外的药品代理。 

     高投入创新带来的并非高产出,花巨资研发上市的创新药在国内市场却无人喝彩,只好转道国际市场发展。 

    “好的专利产业转化难,原因在于国内医药产业并不像全球医药市场那样,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三高特征。”张海波告诉记者,众多跨国医药巨头凭借其在新药研发的高投入,往往能够取得巨大的收入回报,一个新药的上市,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数亿美元的年销售额。
 
     “但是回头看看我国医药产业现状,‘三高’的特征目前只存在‘两高’了。新药研发的高风险和高投入,我们与世界很好地接轨了,但是‘高回报’却表现得星星点点。”和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医药产业不仅受到SFDA这样的专管部门监督管理,而且还受到卫生部、发改委、社会保障部乃至工商部门的多方面间接影响。 
   
      张清奎指出,医药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存在很多部门交叉管理的问题。例如,某个药品申请了专利,当非权利人在药监局申请新药时,药监局能不能批准?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药监局从2002年开始试图协调的一个问题,但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另外,申请专利与药品定价的关系如何解决?发改委价格司统一对药品进行定价,但是过去他们理解的专利药和知识产权局的并不完全一样,通过沟通,他们将专利药范围从化学药扩展到了中药复方药,但是生物药品等目前似乎还没有纳入。还有药品的招标采购问题,专利是一种价格因素,但对什么是专利,有关部门的理解不太一致,相互之间沟通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限制着我国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好的专利药品很可能因为不能进医保、定价限制等因素无法实现市场销售预期。另一方面,高回报的受挫也使得近几年生物医药投资领域一改之前的火爆上升态势,变得缩手缩脚、慎之又慎。医药企业的不断创新必须要有不断的资本输入,从而形成有力的造血功能维持新药研发的进行。”张海波认为,新药专利技术未来市场的收益不确定性很高,影响了后续资本投入衔接不上,进而影响到一项优秀专利技术的最终产业化。

     即使未来市场销售风险很低,这样的专利技术价格又往往以天价自居。抗痴呆症创新中药的发明者是军科院的马百平博士,他坦言,该药物成果的售卖目标是境外公司,国内企业虽然不乏询问者,但是不少于2000  万元的成果转让费和巨额市场推广费却挡住了很多企业。 

      张海波说,从目前国内的医药行业现状来看,拥有巨大财力的受让方屈指可数,不可能满足诸多专利的转让需求,所以,新药专利技术购买力低下亦是影响到专利技术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从2006年北京医药技术市场交易情况看,2273项技术合同中仅有24份合同涉及专利技术转移,较2005年减少20.00%;成交总额0.75亿元,同比减少33.13%。分析比较2006年专利技术的交易金额,平均每项技术交易金额为314万元,而没有知识产权的技术的交易金额,平均每项技术交易金额为4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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